合肥工商局实名曝光了'06年十大商标侵权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1: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昨天,合肥工商局公布了2006年该市十大商标侵权案件。

  十大实名曝光的侵权案件为:个体经营者王周海、李新科从广东、山东临沂等地经销部门购进假冒“潘婷”洗发露、“雕”牌高级洗衣皂、“汰渍”洗衣粉、“飘柔”洗发露等数件,存放于合肥长江批发市场并进行销售案;

  安徽金运来电器有限公司未经 “美菱”及图形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其所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外包装上擅自标注“美菱”图形商标案;

  合肥凤凰设备有限公司、安徽俊智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合肥金创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合肥鸿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从深圳购进假冒“CECT”手机或配件,组装、销售带有“CECT”标识的手机。经商标所有人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安徽省智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标识为“AMP”“SYSTIMAX”水晶头、网线、打线钳、模块、配线架等产品销售,经商标注册人认定为假冒商品;

  合肥诚帝钢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制作带有“金洲”牌商标标识印章条粘上蓝色印泥,将天津产“友发”牌镀锌管上的文字加以复盖,冒充“金洲”DN200型镀锌管32根并销售案;

  合肥市振宇涂料厂在本市油坊岗村从事白水泥生产销售,未经“白鲟”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使用“白鲟”商标案;

  合肥市包河区三合塑钢加工部自无锡购进“海螺”牌塑钢型材12吨对外销售,经商标所有人认定为假冒“海螺”注册商标产品案;

  陶梅在长江批发市场菜市南侧民房内,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口子”牌口子窖酒100余件生产,并销售,构成了侵权案;

  张芹珍自绍兴购进假冒“JAC”牌二轴三档齿轮并销售案;

  宁国市林佳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未经“绿色食品”商标所有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将擅自标注“绿色食品”标志的核桃销售进合肥大超市案。

  (陈德银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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