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突分子热比亚之子被判9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2:28 新闻晨报

  □据羊城晚报报道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东突分子热比亚·卡德尔之子阿布力肯木·阿布都热衣木煽动分裂国家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阿布力肯木·阿布都热衣木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布力肯木·阿布都热衣木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破坏国家统一,其行为已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时,阿布力肯木·阿布都热衣木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热比亚曾经是新疆女首富,贩卖过毒品,并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1999年8月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刑事拘留,在其允诺“出境后绝不参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任何活动”后,司法部门同意其申请“保外就医”。出境后,热比亚勾结境外的“东突”恐怖势力,攻击中国政府,企图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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