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网上谈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3:3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19日讯(记者 张伟)今天,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窦进科做客“政务在线问答”栏目,就工伤保险政策等问题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在线问答中,网友风中仙子问,“在工作中被人打了,可否认定工伤呢?”窦进科回答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均属于工伤。在回答网友上下班车祸问题时,窦进科回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也享受工伤待遇。

  窦进科提醒,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并可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的任何时间拨打110社会联动工伤事故快报热线进行事故快报,30日内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材料。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农民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自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外,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交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纳。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