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参保者增缴费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4: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布通知,本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增设了医保二次扣款功能。

  从现在起,本市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上半个月没按时缴费,只要下半个月(每月25日之前)及时缴费,就不会出现下个月无法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问题。

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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