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夫进精神病院被控虐待 妻子行为属合理求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4:37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 在被妻子带领医护人员强行送往精神病院住院30天后,家住二沙岛的何金华(化名)先生提起自诉,以虐待罪将结婚20多年的妻子陈小芬(化名)告上法庭。

  昨日下午,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小芬无罪,认为其行为为合理的求医行为。何金华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妻送夫入精神病院

  何金华诉称,2005年12月20日晚,他和妻子小芬因为一件小事当街争吵,他当时很生气,推了妻子几下,结果妻子去派出所报了案。午夜时分,他家中进来三个陌生人,二话没说将他绑了起来,他听见妻子对那几个人说他有精神病,让这些人把他带到医院治疗。何金华称,他在里面住的30天,“受到了炼狱般的折磨”。住院期间,他的亲人曾多次要求让他出院,但是妻子以“第一监护人”的身份拒绝让其出院。2006年1月16日,医院多次书面通知小芬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但是小芬不予理睬。1月20日,他母亲、哥哥等亲友将他接出医院。对于何先生的指控,妻子小芬辩称,当晚发生争执后,丈夫对她进行了殴打,她和儿子都觉得何先生精神有异常,决定去派出所报案,并联系了脑科医院(市精神病院),送丈夫去医院治疗。医生问诊时,她只是陈述了丈夫多年来的精神状态及行为特征。庭审时,何先生曾出示了一份与医院医生的谈话录音,录音中该医生说他认为何先生没有精神病。不过法院认为这份录音没有经过当事人确认,来源、制作存疑,没有采纳这项证据。何先生的儿子出庭作证称父亲当晚精神的确异常。对此,何先生认为儿子的话不能采信,因为儿子一向和妻子关系好。

  夫疑妻子有计划谋害

  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夫妇二人发生争执并闹上派出所,其间妻子小芬感觉丈夫精神有异,遂将何先生送往广州市脑科医院诊治。作为妻子,她将丈夫送院诊治的行为是正常的为夫求医行为,并非刑法上的虐待行为。医院作出了“偏执状态”的诊断并对其进行收治,因此,法院判决陈小芬无罪。听完判决,何先生当庭提出异议,并要求上诉。他认为妻子是有计划谋害,他出院后妻子已经将家里大部分财物搬走。

  据了解,在状告妻子之前,何金华还曾状告脑科医院损害其名誉权,他败诉后提起上诉。同时,他还和妻子正在办理离婚,他说自己出院后第4天就收到离婚传票。妻子还要求分割他们总价值600多万的三处房产和160多万的三家公司的股权。去年,荔湾法院对离婚案作出判决,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名誉权案和离婚案都在二审当中。

  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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