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就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紧急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7:00 山西新闻网

  本报4月19日讯(记者 岳晋峰)省地税局今天就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向全省各地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省人民政府第203号令,我省地税部门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原煤开采的单位和个人为基金的缴纳人,收购未缴基金原煤的单位和个人为基金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基金计征依据为所开采原煤的实际产量、收购未缴纳基金原煤的收购数量。运输出省原煤车辆需持有“已缴基金证明”,以备查验,凡未持有“已缴基金证明”的应补缴基金。基金缴纳人应按规定期限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金,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基金或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基金的,地方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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