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设侵权游戏程序被判有期徒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7:44 南京晨报

  职工跳槽也会侵犯原单位的知识产权?“不错,有的员工跳槽后,擅自披露、使用并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原企业的技术秘密,就会构成商业秘密侵权。”昨日,省高院公布了我省2006年13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许多鲜为人知的案件得以公布于众。

  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80件,审结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77件,同比增长9%。其中著作权、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占绝对多数,而专利权、商标权纠纷案件增幅明显。同时,还受理了一批侵犯电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新类型著作权案件,涉及《无极》、《七剑下天山》等电影作品,被告多为网络运营商和网吧。

  耽搁了出书时间赔偿17万

  蒋念祖是扬州中学的一位教师,他组织编写了《中考单科王》、《高考单科王》丛书。2003年11月1日,蒋念祖与岳朝震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授予岳朝震出版发行该丛书的专有使用权,并约定:岳朝震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出版上述作品。若不能按时出版,且在双方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能出版的,蒋念祖可终止合同;岳朝震应按每千字55元向蒋念祖支付报酬,并归还作品原件。合同签订后,岳朝震即委托某公司排版。因市场等原因,涉案丛书在双方另行商定的时间内仍未能出版。蒋念祖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涉案合同为著作权许可合同。岳朝震接受书稿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出版丛书并向原告支付报酬,违反了约定义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合同约定的每千字55元的报酬标准。据此,法院判决:岳朝震向蒋念祖赔偿损失174179.39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法官点评:合理的市场交易风险是当事人从事交易、签订合同时就应当预见到的。如果事后以销路不好等市场因素而违背诚信原则,拒绝履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私自架设游戏程序被判刑

  韩国ACTOZ软件有限公司和WEMADE娱乐有限公司享有网络游戏《传奇2》(又名《热血传奇》)的著作权,上述游戏软件经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境内由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被告人李旭东、赵朋飞明知《传奇2》在中国境内由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独家经营,在没有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传奇2》网络游戏程序的非关键性程序进行修改,并租用服务器,架设私服程序,在互联网上进行经营。2006年1月1日至3月16日,被告人李旭东、赵朋飞以上海银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租用上海欧网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托管于江苏省江阴市定山路电信机房的46台服务器,先后架设仿《传奇2》的“银月传奇”、“小二传奇”等私服程序,在互联网上为网络游戏玩家提供上述游戏,通过出售会员资格、出售游戏装备、为玩家调整级别等方式获取非法所得计人民币24万余元。此外,被告人李旭东、赵朋飞还向私服经营者鲁志辉出租服务器并为其架设、维护仿《传奇2》网络游戏软件的“神武传奇”私服程序,收取鲁志辉人民币41780元。鲁志辉退出经营后,由被告人李旭东、赵朋飞接手并继续运营该私服程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旭东、赵朋飞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架设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网络游戏服务器端程序,并通过互联网非法运营,其行为属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的行为,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旭东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赵朋飞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不上诉,判决已生效。

  作者:省法宣 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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