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学生出游学校须报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7:44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前段时间,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心小学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发生4死6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南京市教育局发出加强师生安全的通知,各学校组织春游都要提前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南京市各学校要将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心小学此次事故通报给全体师生。学校组织学生春游要“安全、就近”,并将继续实行报批制度。

  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用车,无论时间长短、路途远近、车辆多少,都必须提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获准后才可组织实施。春游活动中的客运车辆,必须是经交管、交通、旅游等部门共同批准的承运车辆,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承运车辆,严禁车辆超速行驶。

  组织春游的南京市直属学校须提前一周报市教育局主管处室批准,区县属学校组织春游的,需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报批。对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到位、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事故或违反春游报告审批制度而擅自出行的单位(学校),将实行倒查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作者:施教 刘科/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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