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原站长孟怀虎获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新华社杭州4月19日电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原站长、中华工商时报浙江新闻中心原主任孟怀虎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杭州上城区法院对孟怀虎所作的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原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孟怀虎有期徒刑十二年。

  1997年6月,孟怀虎被中华工商时报社任命为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站长。2001年至2003年期间,孟怀虎利用职务便利,以发表批评报道曝光相要挟的手段,以收取顾问费、广告费或者委托调解费用等名义,向多家单位索贿共计人民币73万元,实际索得人民币63万元。2006年11月23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嗣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孟怀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为由提出抗诉。孟怀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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