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贿赂10万元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7:4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近日江宁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对一家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一笔1万元的“会议费”颇为可疑,出票单位竟然是一家医院。

  原来,早些时候,该公司在上海电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购入一台准分子激光仪,为了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就许诺给对方单位回扣1万元,以高价卖给该医院。为了掩人耳目,企业以“会议费”的名义给付这家医院赞助费1万元。江宁工商局表示,该公司上述行为就是商业贿赂,并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王锐 杨静/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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