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地块河道 岂能私自填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8:52 东方网-文汇报

  编辑同志:

  我是青浦区白鹤镇鹤联村的村民。在我们村,以纪鹤公路为界,其北面的油墩港约有十几亩地,由安徽利辛县来沪的农民邢某承租。最近我发现,租地范围内的河道竟被填去了大半。河道本属集体所有,现在被租地者私自填去,这样做是否允许?希望通过你们的调查弄清真相。

  读者施元

  记者调查

  收到读者反映后,记者联系到青浦区水务局。青浦区水务局对此很重视,立即责成青浦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前往实地调查。经查,安徽农民邢某租地位于白鹤镇鹤联村,2003年填堵了村级河道断头浜长70米、宽12米段,同时新开河2-3亩,使该河与油墩港相连。根据这一情况,青浦区水务局认为,填堵和新开河均未经过审批,属违法行为;鉴于此违法行为已过2年行政处罚时效,且其后果未减少水面积,不影响本地区防汛安全,暂无法追究。水务局将责成水务行政执法支队加强执法,并要求下属排灌站加强管理,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上海河道管理部门的资料显示,本市河道按通航能力、防汛功能等,可分为市级河道、区级河道、镇级河道和村组河道。由于经济利益驱使,加上管理不力等原因,擅自填堵村组河道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上海两万多条河道,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尤其是面对为数众多、分布极广的村级河道,河道管理部门不免顾此失彼。据了解,为解决这个难题,本市已在2004年启动卫星定位系统对河道(湖泊)状况进行全貌和局部航拍,以确保一旦水面积被侵占,管理稽查人员能精确、及时地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看来,科学的措施是有了,关键还在于管理也必须跟上去。

  本报记者叶米羊见习记者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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