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农村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8:52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钮怿)村里制定新政策,必须先经党员代表议事会讨论商议。作为探索党内民主的新举措,由青浦区创设的“农村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有望在上海推广,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委组织部召开的“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推进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

  所谓“农村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就是在村一级建立由部分党员代表组成的议事会,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议事规则、程序和要求,讨论商议需由村党组织决策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党内事务和农村事务的一项制度。

  据了解,青浦区各村的议事会代表由全村党员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党员代表人数原则上按全村党员总数20%左右的比例确定,但不得少于10人。议事会代表不发放任何补贴。

  市委组织部表示,上海将在一些条件成熟的村逐步推广“农村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促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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