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遇意外伤害 可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9:0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李海燕 通讯员 徐飞】根据有关方面调查,老年人因摔跤、磕碰、跌落等意外伤害,致残甚至病故的事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威胁老年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近日,市老龄委与中国人保天津公司在全市开展“助老健康御险”工程,为全市80岁以下的老年人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这项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年龄8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保险期为一年,次年可继续参保,最后一年投保年龄不能超过80周岁。每份保险每年交费10元,每人每年最多投保3份。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本组合保险负责由于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老年人的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支出,对于因意外引起的并发症等责任不予承担。

  每份保险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保险最高赔付金额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金额2000元,意外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也包括住院。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到社区(村)居委会咨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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