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侵权商品 派克津城“打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9:0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曹家平】上海派克公司因认为本市某图书城销售侵犯其商标权的“派克笔”,于是起诉索赔15万元。日前,本市二中院审理后,判决本市图书城停止侵权,并赔偿上海派克公司1万元损失。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图书城销售世界知名品牌产品应当审查相关手续,现在销售的“派克笔”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品,应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所以法院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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