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政法委原副书记钟寿全贪污受贿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0:07 江南都市报

  吉安县政法委原副书记钟寿全贪污受贿获刑3年

  本报讯 记者胡骅报道:日前,吉安县政法委原副书记钟寿全被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钟寿全在2002年至2005年8月间任吉安县安塘乡党委书记期间,曾多次帮助与关照吉安县安塘第二煤矿,事后索要该矿股份两股,在明知每股股金3万元的情况下仅交了2万元股金,占有干股折合人民币4万余元。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期间,钟寿全先后4次以分红的名义占有安塘二矿干股红利22万余元。

  此外,钟寿全还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指使他人以

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公款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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