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店嫖娼被拘留向店主索赔 涉嫌敲诈再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0:3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贾红山)一男子在足疗店嫖娼被拘留,却以被拘留期间受“委屈”为借口,敲诈足疗店老板李某1万元,4月18日,不到20岁的小隆(化名)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月9日,小隆在海港区某足疗店嫖娼时被警方抓获,随后被拘留10天。释放后,小隆给足疗店老板李某打电话,说自己被拘留受了委屈,要求对方赔偿一万元人民币。3月23日上午,小隆打电话让李某将钱送到指定酒店。后来,小隆又打电话让李某打车到秦市某医院内交钱。小隆随后在医院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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