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狱中打赢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1:46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李德荣

  他未满18岁时因持刀抢劫和组织越狱被判重刑,然而入狱前的一次手术输血使他感染了艾滋病毒。狱警、律师、法 官多方援手,终于帮这个重刑犯打赢了索赔官司。

  2007年春节,已经在狱中生活了9年的李红喜获悉了一个好消息:他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毒而与医院打的那个赔偿 官司终于执行完毕,10万元的赔偿金已被打到指定账户。

  作为一名重刑犯,在狱中能打赢跟医院之间的医疗官司并获赔偿,李红喜一直不太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心理失衡,少年犯下不赦之罪

  17岁时,李红喜因伙同他人持刀抢劫客车并在看押期间组织越狱,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并 且感染了艾滋病毒,都与他14岁时的那次打架经历有关。

  李红喜出生在河南省邓州市的十林镇,10多岁时,辍学在家的李红喜就跟着父母一起到了湖北襄樊市做生意。

  1995年夏天,李红喜回到河南邓州老家玩,因与几个打台球的少年发生争吵,李红喜被一个人一刀捅伤腰部,因 伤及左肾,李红喜在抢救过程中被摘除左肾,经司法鉴定,李红喜为重伤。

  为了抢救治疗李红喜,父母先后为他花了好几万元,可持刀捅伤他的凶手却一直潜逃外地。李红喜的父母多次找到邓 州市公安机关要求抓捕凶手,但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

  李红喜的父母非常气愤,觉得凶手的家人可能是用不正当手段找关系帮凶手逃避惩罚,警察也没有尽到抓凶手的义务 。李红喜也跟着心理不平衡:“人家是人我也是人,为什么我被人捅伤了就没有人管?”

  李红喜伤愈以后,又和父母到湖北襄樊做生意,李红喜跟随父母学弹棉花被套技术长进很快,16岁时,他竟然也带 起徒弟来了。

  李红喜经常和徒弟黄志高谈到他被人捅伤的事。一天晚上,两人喝了些酒,李红喜情绪十分激动:“我受伤差点丢了 命,捅我的人既没有赔钱,也没有承担一点责任,我父亲找到警察要求抓凶手时,还和警察吵了一架,我的事都没有人管了, 你说我到哪里说理去!”

  黄志高也是一个火气很旺的少年:“你还指望谁管你的事啊?记住了,以后遇到什么事不要指望有人来管你,什么时 候只有靠我们这样的兄弟和朋友,社会上谁会管你我的死活?”

  李红喜一直是父母的宠儿,手里从不缺钱花,加上跟着父母做生意手头也积攒了一些钱,他就用这些钱天天和黄志高 一起呼朋唤友吃喝玩乐,因此认识了靳延乐、杨中书、洪保成、洪森等一帮无所事事的朋友。

  这些朋友几乎全是穷光蛋,为了搞钱,有人提出抢劫到深圳的长途客车上的生意人。

  李红喜一听有人要预谋抢劫,身上吓出一身汗来,但很快,他的这种畏惧心理便荡然无存,黄志高指着李红喜的腰说 :“你都是半个残废人了,挨了别人一刀,警察也没有抓住那个捅你的人,我们也搞几把刀,抢些钱就跑,警察未必就能抓到 我们。”李红喜听了黄志高的话,一股无名火腾地蹿起来,大喊一声:“我这条命是捡来的,想搞就搞,我有什么可怕的?”

  在1998年3月的一个月内,李红喜和黄志高等人连续抢劫4次,抢得现金10余万元和大批财物。1998年3 月底,李红喜等人被襄樊警方抓获,同年8月,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李红喜组织他人企图越狱,被警察发现。

  1998年12月,未满18周岁的李红喜因犯抢劫罪和组织越狱罪,被襄樊市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翻然悔悟却受困艾滋病毒

  1999年1月,李红喜被送进了湖北武汉军山少管所。得知消息后,李红喜的父亲从河南老家来到武汉军山少管所 探监。

  看到一年之间已生出满头白发的父亲,李红喜悲从中来,他扑嗵一下跪倒在父亲面前。

  父子俩痛哭之后,李红喜问:“捅伤我的那个人抓到了没有?”父亲摇摇头,李红喜恨恨地说:“如果有一天我能出 去,我自己去找他,如果不是因为他,我就不会出这些事。”

  2000年,李红喜的父亲和母亲一起又一次赶到少管所探监。这一次,父亲为李红喜带来了300元钱。李红喜留 下100元,把剩下的200元又塞回父亲手中:“爹,在这里一年多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犯了法,让爹妈跟着我受了很多 的苦,我现在后悔了,可已经做过的事没办法挽回。这200元你拿回去,给我们老家的学校订一份法制报,那上面有很多的 案例可以教育更多的人,让他们不要走我这条路。我过去总觉得别人伤害了我没有得到惩罚,我恨社会上那些人,现在我知道 我错了,报复的结果只能是害了我自己。”

  回到河南老家,李红喜父亲用180元订了一份一年的《河南法制报》,送到村里的小学校,如果报纸上有服刑改造 得好又获得减刑的文章,李红喜父亲就把它寄给儿子,让他从中得到教育和启发。

  村里小学校收到李红喜父亲送来的报纸后非常感动,小学校长还亲自写了一封信寄给少管所,称赞李红喜用他的经历 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教育课。

  悔过自新的李红喜在监狱里的表现也赢得了肯定。2005年2月,李红喜获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7年 。

  人生真是祸福难测。两个月后,一条灾难性的消息摆到了李红喜的面前:在监狱开展的艾滋病普查中,查出李红喜体 内携带有艾滋病毒!

  得到这个消息,李红喜如五雷轰顶,悲伤、愤恨、绝望一齐涌向他的心头,他只感觉到人生的希望如那过眼烟云,瞬 间,他又被甩到了十八层地狱。

  生命之帆,在心灵拯救中飞扬

  少管所检查了所有与李红喜同监号的服刑人员,没有发现其他人携带有艾滋病毒,这说明,李红喜所携带的艾滋病毒 有可能是在入狱前被感染的。

  李红喜的情绪处在极度低迷之中。他思来想去,弄不清究竟是怎样感染艾滋病毒的,入监之前,他的私人生活比较自 律,没有什么放浪行为,唯一值得怀疑的就是他被人捅伤抢救过程中,在河南省邓州市两家医院输过血。

  会不会是在输血中感染的艾滋病毒呢?

  李红喜把自己的疑问告诉了监狱的警察,并向有关领导请示:可不可以请律师查一下是否在输血中感染了艾滋病毒?

  监狱对李红喜提出的要求很支持,并通过法律程序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李红喜的父亲。李红喜的父亲得知这个消息后差 一点晕倒在地,他不知道命运对他这个儿子怎么这样不公平,刚刚从减刑中看到希望,很快又被艾滋病魔缠身。

  忧心如焚的父亲来到监狱探望儿子,李红喜提出,如果是医院输血让他感染艾滋病毒,他想打官司向医院索赔。

  2005年7月,李红喜父亲回到做生意的暂住地襄樊,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襄樊市一家律师事务所,请求律师帮 他救救心理即将崩溃的儿子,让儿子在监狱里安心服刑。律师事务所得知情况后,表示愿意把这个官司一打到底。

  调查取证工作开始后,其艰难程度远远超过了律师和李红喜父亲的想象。

  李红喜1995年被捅伤后,先后在河南省邓州市一医院和邓州市三医院抢救输血,后来又在襄樊一家医院看病,但 河南两家医院不愿意出具当年住院病历,后来不得已出具病历,也拒不提供输血证明。经过几个月艰难交涉,两家医院终于出 具了输血记录,但是两家医院却不能证明供血者没有携带艾滋病毒。

  2005年12月,由于李红喜父亲为儿子的事精神恍惚,在操作打被套机器时,右手3根指头被轧花机轧断,李红 喜母亲的心脏病也多次复发,家里仅有的钱已经不够老两口治病了。

  听说李红喜父母想放弃这场索赔官司,律师找到李红喜父亲:“你不能放弃,你的儿子是一个特殊的艾滋病毒携带者 ,如果你放弃,就等于你给儿子的精神上和肉体上都判了死刑。这个时刻,你们更应该坚定地站出来,用你们的手,为你们的 儿子重树生命的希望。”

  在律师的努力下,襄樊市襄阳区法院决定以减免诉讼费的形式,对邓州市一医院和三医院输血致李红喜感染艾滋病毒 一案给予法律援助。

  一路绿灯之下,2006年4月,襄樊市襄阳区法院正式立案,李红喜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决邓州市一医院和三医院 赔偿精神损失费、暂预付医疗费、营养费等38万余元。经过法庭审理,2006年9月,襄阳区法院宣判由邓州市一医院和 三医院共同赔偿李红喜精神抚慰金、营养费10万元。

  2007年春节,李红喜在狱中获悉,经过各方努力,判决已执行完毕,邓州市两家医院已将10万元赔偿款汇到了 法院指定的账户之中。听到这个消息后,李红喜十分激动,他拿起笔来给父母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这次索赔官司,如果 没有监狱警察,没有律师,没有法院法官的帮助,我是不可能打赢这场官司的……我无以回报,只能好好服刑,争取早日回归 社会,向社会来回报我的爱心……”

  (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李红喜为化名,本文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4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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