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参考社会调查量刑 平时表现好可以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2: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所长来到法庭,坐到公诉人边上宣读了一份“社会调查报告”,证明了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据了解,针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有可能适用缓刑的情况,司法机关以“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证实被告人的平时情况,并作为法官量刑参考依据,在本市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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