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破烂王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4: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詹静文)54岁的刘玉,在捡拾破烂时因捡拾1元钱与他人发生争执后竟将对方刺死。记者今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无业的刘玉几年前来到北京靠捡拾废品为生。去年8月25日7时许,他在东城区一居民楼附近捡拾废品时,因捡拾1元钱与李某发生口角。后刘玉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抽出尖刀,并猛刺李肩、胸等部位,致李死亡。二中院鉴于刘玉被抓获后能坦白犯罪事实,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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