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带车求职 变相出租私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出现在佛山的这一非法营运新情况令当地客运市场管理者颇感头疼

  本报佛山讯记者刘正红报道:“带车求职”这个曾被很多佛山人当作“特长”的求职条件,已悄然演变成变相的“汽车租赁”。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多数带车求职者存在非法出租私家车的行为,而这种变相的“汽车租赁”,不但难以保证乘客的安全,车主自身的利益也没有保障。

  要价不高颇受欢迎

  记者日前通过佛山某报的“分类广告”,联系到带车求职的周先生。记者在电话中表示“不能招聘他为专职司机,但可以考虑包他的车一个月”时,他回答说,在佛山市内包月都是5000元的行价,包括油钱和过桥费;但如果跑佛山以外的长途,则要再加一些费用。记者问,是否能提供发票以用于报销。他肯定地表示可以给,“而且是正规公司的正式租赁发票”。

  随后,记者又拨通另外一些“带车求职”者的电话,他们都表示了寻租的意愿。在包车费用上,他们开价不一,但都低于佛山专业的汽车租赁公司。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佛山的一些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对“带车求职”者比较感兴趣,并喜欢租用其小车用于客户接送、商务考察和旅游观光等。

  “‘带车求职’者要的费用低,而且私家车相对比出租车高档,用起来既舒心又有面子。”禅城区某贸易公司负责人许女士说,她的公司刚创办不久,没有足够的资金买车,干脆雇个带车司机,可以干活又可以用他的车。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与“带车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几乎是所有公司的“惯例”。

  扰乱市场执法困难

  “一些非法营运的私家车主打着‘带车求职’的幌子搞客运,又没办法为乘客买保险,对乘客的利益是极大的损害。”佛山市汽车租赁协会理事曾庆强说,私家车没有营运资格,自然也没有办法上“客伤险”,万一发生意外,乘客的权益无处保护。“带车求职者的出现,破坏了市场、坑害了正规运营单位。”曾庆强说。

  “部分私家车主明为‘带车求职’、实为变相租赁的做法,已经构成了非法营运。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佛山市某区运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说,“带车求职”在佛山演变成非法营运,这是最近客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但目前执法取证的难度比较大。“就算知道他们是打着‘带车求职’的旗号从事非法营运,我们也很难查证。”该负责人说,“他们的行为很隐蔽,跟租车单位根本不签订书面合同。就算查到某个私家车主有嫌疑,他也可以辩解说是‘私车公用’,拿到的钱是薪水而不是运输费用。因此我们就没有办法实施处罚。”(详细报道佛山读者请看《佛山新闻》)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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