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视:可提取公积金回家盖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6: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又不改正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讯记者温龚锋报道:今天,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大部分外来工都对住房公积金不抱希望。他们认为,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奢望”。业内人士也认为,“外来工加入公积金购房”的可操作性不强。

  黝黑的脸被晒得通红的老李,就是抱有上述看法的农民工之一。对被广泛讨论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老李并不感兴趣。他只憧憬着在东莞打工多赚点钱,回安徽老家盖房子;如果有能力,再在老家的城里买套房子。

  农民工不愿从工资扣

  对于“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了一笔钱,你们打算用来租房还是买房”这样的问题,农民工们大都回答说“从来没有想过这个”。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农民工们看来,除非是老板愿意加工钱、交公积金,如果要从原来的工钱里扣缴,他们无法接受。

  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认为,与他们签有劳动合同的建筑公司,也不见得愿意帮他们缴交公积金。这一点,在采访中记者也得到了证实。一个建筑公司老板径直说:每个工地一年轮换的工人就有好几百号人,甚至超过1000人,要给这么多人交公积金,“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公积金缴存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个人缴付,直接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另一部分由企业缴付,即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或发生劳动关系的企业为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对于像老李一样的员工来说,个人应缴付的那部分,除非建筑公司能答应给他们提高工钱,否则他们不愿意出这笔钱。

  回老家可提取公积金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意见稿》明确规定,只要发生劳动关系,单位就应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

  据了解,公积金一直由单位代缴,从账户的设立、缴交再到提取,都以单位为载体。此外,公积金的缴交额度是根据个人上年度月的平均工资以及养老金的缴交比例来确定的,并非单独核算。因此,就目前外来工集中的建筑业及服务行业,即便有固定工资,但由单位代缴养老金的比例则低之又低。对于公积金管理部门而言,外来工应缴交的公积金额度应如何确定,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如果像老李这样,自己回老家盖房的,他们在东莞缴存的公积金,能否让他们提取用于建房?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如果离开东莞,可以申请提取或转移公积金,将公积金用于建房在政策上并没有限制,“只是审批环节还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整”。

  他强调说,将公积金直接用于建房操作难度并不大,因为公积金账户属于个人。但如果要回老家盖房需贷款,问题就比较突出。目前城市里的公积金贷款都是用于购买商品房的。

  有关部门应完善监管

  《意见稿》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东莞自1997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首次制定“罚责”法规。但该制度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厚街镇某家具厂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刘先生表示,单位若没有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多数员工不了解情况,自然也不会举报,所以企业不会因此而受罚。而更多受访者表示,关键是员工须增强维权意识,相关部门也应完善公积金监管机制,保证制度真正执行。

  对此,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秦主任表示,只要有举报,中心就会采取相关措施,促使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政策导视:可提取公积金回家盖房

  上图: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许多外来工并不感兴趣王俊伟摄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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