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名中学生因绑架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9:25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李京华):北京市一所实验中学的4名学生,假期无所事事,竟玩起了绑架“游戏”,结果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日向记者披露,涉嫌参与绑架的刘某、安某、周某、张某等4名中学学生,日前被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刘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刘某4年有期徒刑;判处安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判处周某、张某各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的判决。

  2006年8月21日,刘某等4人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门口,将上学途中的一名学生劫持至朝阳区东风乡十里居附近一树林内,抢走这名学生随身携带的400余元及一部手机,后刘某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这名学生家人索要10万元。随后由安某、周某、张某看住这名学生,刘某到与这名学生亲属约定的地点收取赎金时被当场抓获,刘某协助公安人员将其他3人抓获。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刘某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4人经预谋,有目的地绑架他人勒索财物,并对被害人施以暴力及胁迫,不但抢走被害人随身财物,还对被害人人身实际控制,4人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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