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市场签协议“禁止傍名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00:09 新京报

  崇文千余商户签名承诺保护知识产权,“傍名牌”商品将被清出市场

  

摊主市场签协议“禁止傍名牌”

  昨日,百荣世贸商城,百余商户签名维护知识产权。本报记者韩萌摄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香港华伦天奴、香港花花公子……打着港企招牌“傍名牌”的商品眼下随处可见。昨日,崇文百荣世贸商城、红桥市场、永外城等市场与1万多名经营者签订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协议》,特别将“禁止傍名牌”写进了协议中。商户销售“傍名牌”商品将受到停业整顿、收回摊位的处罚。

  昨日上午,崇文工商分局组织千余名市场商户代表在印有“保护知识产权”字样的红色长幅上签下名字,倡议从自身做起,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在随后各市场主办方与商户签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协议》中,市场要求经营者必须提交所销售商品的有效商标注册证明、授权经营或代理证明文件,以及正当进货渠道的凭证。市场方一旦发现商户经营“假名牌”、“傍名牌”的商品,有权对商户采取将商品清退出市场、停业整顿直至收回摊位等处罚措施。

  崇文工商商广科科长唐军旗称,“傍名牌”现象在全市各个市场都很普遍,多是在香港注册一个带有知名商标的公司名称,然后在内地销售带有这些名称的商品,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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