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私产受物权法保护 城管执法将不轻言“没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00:40 东南快报

  为了更好地在执法中确保广大群众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昨日下午,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及各区执法局等近200名城管人员聚集在一起学习《物权法》,以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

  该局法规处熊小姐表示,一些流动商贩虽然在占道行为上违反了《市容法》规定,但他们的生产工具等私人财产都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是受《物权法》保护的。

  因此,今后执法人员执法的方式和手段将改变。具体措施将等《物权法》具体实施及经城管部门商讨后才能定下来。

  市城管局相关人员表示,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将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物权观念,有利于加强福州市城管依法执法的意识。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许流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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