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始清理法规规章 “过时”规章将被废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02:4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20日讯(记者 黄强)从今天起,我省将对260余件省政府规章,以及济南等三市的市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所代替的规章将被废止。同时,我省还将对国务院法制办列出的现行行政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本次清理涉及国务院法制办列出的现行行政法规655件,我省的政府规章260余件,以及济南、青岛、淄博三市的市政府规章。根据部署,我省对行政法规的清理将在6月10日前完成,对政府规章的清理要在10月底前完成。其中,省政府规章和较大的市政府规章将在9月底前清理完毕,经省法制办汇总后报省政府,然后将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的规章目录由省政府于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据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存的一些法规规章由不同主体制定,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存在不统一甚至矛盾、重复、混乱的现象;同时,由于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制定在前,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出台在后,便出现先前的行政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与后出台的法律、法规等不一致甚至互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的情况。

  在本次清理中,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以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所代替的规章将被废止;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规章,将被宣布失效;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规章将被修改。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