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家庭被中国家长威逼迁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05:16 南方都市报

  ■新闻追踪

  奥一网 南方都市报于4月10日报道《韩国学生打伤中国学生后逃跑》,涉事韩国学生及其家人在支付5千元医疗费后至今去向不明。针对受伤中国学生家长有关说法,深圳清华实验学校昨天委托律师向给本报发函称,受中国学生家长非法行为威逼,韩国学生全家“被迫舍弃优越、稳定的生活,举家迁离”。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承认曾接到受伤中国学生家长查询,并表态“韩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犯法,要接受中国法律处理”。

  深圳清华实验学校在给本报发来的律师函中称,被打学生家长歪曲事实真相,称经学校调查韩国学生金承焕承认将中国学生陈新打伤,但打架事件的真实起因等细节未能查明,韩国学生家长已支付医疗费5000元。被打学生家长提出10万元索赔要求,编造公安机关受理其刑事报案,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被打中国学生家长继续要求深圳清华实验学校对此事负责。被打中国学生家长称,学校一直要求自己不报案,以免损害学校名誉,但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住韩国学生,他们于2006年2月17日向深圳市公安局流塘派出所报案,随即韩国学生全家消失无处寻找。后此案因涉及外国人被移送至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家长认为学校应该对此事负责并赔偿10万元。

  曾负责替被打中国学生家长起诉学校的孙律师告诉记者,他曾3次亲自向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国际刑警科警察查询案件进展,警方告诉孙律师已通过海关监控,但没有查到金承焕出境记录。记者向深圳市公安局求证相关信息,截至发稿时间,尚未得到此案进一步调查进展的回复。

  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协助警察领事的工作人员孙先生称,韩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犯法,要按中国法规处理。去年该中国学生亲属确实去领事馆查询过金承焕资料,但因对方不能提供金承焕详细资料,领事馆无法进一步查证。另外,领事馆也不会随便把韩国公民个人资料向个人透露,除非是公安机关要求配合调查。孙先生称近几年来韩国人在广东省内犯法并通知到领事馆的不多,较常见的是经济纠纷。

  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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