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罐没“户口”将禁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09:41 半岛都市报

  本报 4月 20日讯(记者陈浩杰刘兆球周鹏)今年7月起,全市各液化气充装站将不再为非本站所有的液化气罐充装气,否则将会受到重罚。记者今天从市安委会了解到,根据本市日前下发的相关通知,即日起市民家中私有的液化气罐没有“户口”将被全面禁用。市民可将家中的私有液化气罐以出售、抵押的形式交给液化气站,由液化气站检查、编号、建档后才能使用。

  据市质监局副局长阎长太介绍,目前全市共有液化气钢瓶近百万只,其中有近 40万只目前没有纳入监管,这些液化气钢瓶长期未经检验,安全状况不明,容易给市民造成安全隐患。

  根据市安委会下发的通知,即日起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气瓶和液化气经营单位专项整治,推行“以站管瓶”的管理模式。按照要求,从4月中下旬开始,充装站应购置足够数量的自由产权气瓶供周转使用,并做好建档登记,采用微机对气瓶进行管理,并负责逐只喷涂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为加强液化气钢瓶的管理,充装站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按照要求,充装站还应对液化气钢瓶及时送检,超过使用期限应报废的气瓶必须送交气瓶检验单位做破坏性报废处理。

  据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到今年6月底为整改时间,全市各气站可采取折旧收购、立户优惠两种方式回收市民私有的气罐。据介绍,1个气罐价值 100元左右,使用年限为15年,按照每年一定的折旧费来回收;如果气罐超过使用年限或者存在安全问题,有关部门将予以销毁。同时,充装站也可以帮助市民在本站立户,并提供一定的优惠充气政策。

  据介绍,从 7月份开始,本市将对无证无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充装站予以取缔,对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充装站,将予以严肃查处并给予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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