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也可申请落户深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17:50 北京晚报

  本报深圳讯 落户深圳又有新的“渠道”,今后不仅单位可以引进人才,个人也可以申报落户深圳。深圳商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深圳市人事局制定的《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已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五类人才,可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该办法打破以往单位引进人才的单一模式,是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一项重大创新。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须人才服务机构代办。

  个人申办实施办法中,在职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和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三类。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陆韬表示,这样分类主要是考虑到三种类型的人才个人申报所需的条件有所不同。

  陆韬解释说,高层人才主要指深圳市急需引进的高级人才,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学历人才、获得较高等级奖项的人才、有发明专利的特殊人才等,这类人才是各地重点争夺的对象。这部分高级人才可能目前还不在深圳工作,人事部门希望通过实施个人申办办法等一系列措施把他们吸引到深圳来,投资创业人才主要指在深圳市投资创业并纳税达到相当规模的人才。

  记者留意到,在个人申办办法中,应届毕业生需要符合的条件比较多,有院校范围、专业类别、英语水平等,对于这些限制性规定,陆韬解释说,目前我们接收个人申办毕业生的院校只有38所,相比单位接收毕业生的446所要少得多。我们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考虑到社会保险的承受能力,还有防止一些毕业生过分涌入深圳,造成在深圳的待业状态。当然,38所院校的划分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在以后的工作中还可能适时修订。 李可心X096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