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意见将进地方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00:10 新安晚报

  本报讯下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拟审议通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记者昨天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这部地方法规将吸收一些由普通百姓提出的建设性修改意见,计划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后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是一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关系广大妇女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为使这部法规修订草案能够修改得更加完善,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于今年3月6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记者昨天了解到,截至3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累计收到社会各界和群众来函23件、电子邮件50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近千条。经过逐条整理,部分意见在修订草案修改稿得到体现,其中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等条款中部分内容的修改,就是在吸纳收集而来的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本报记者 胡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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