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拟禁止化妆品宣传有效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00:24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产品有效率达100%、斑立净等宣传、标签用语将不得在化妆品宣传和包装上出现。前天,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再次就制订中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科学、完整,不能通过宣传所用原料的功能来暗示产品实际不具有或不允许宣传的功能。

  征求意见稿提出,化妆品标签所标识的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和功效等应符合化妆品定义的范畴;化妆品不得进行有效率的宣传,如“××例有效”,“××%有效”等类似用语。据悉,《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今年5月20日。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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