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立法禁止体罚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00:24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前天,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据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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