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和普通高校生应接受军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01:00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吴晶 吕诺) 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日前联合颁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

  规定要求,普通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普通高校应当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明确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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