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拟对网络杂志实施前置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01:51 海峡都市报

  记者昨天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获悉,总署将对网络杂志管理实施前置审批,即在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前,要先经过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据悉,目前我国网络杂志出版管理的主要依据,是2000年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2002年公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仅规定,任何一家具有相应的ICP经营许可权的网站,都有资质制作和发行网络杂志,而不需要平面杂志出版所需要的刊号等。(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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