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05: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黄旭阳)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全文公布后,我省近日举行《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省人大、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总工会、省社科院、团省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对草案提出了建议。

  建议一:增加就业歧视赔偿 专家指出,用人单位只能通过考察劳动者与工作本身的胜任程度或适合程度来进行择优录用,不能以与工作无关的理由剥夺劳动者的就业竞争机会。目前的草案虽然有反就业歧视的内容,但过于原则、不够全面,难以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作用。建议草案针对就业歧视问题,详细规定对用人单位歧视劳动者就业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歧视劳动者的赔偿等。

  建议二:允许小贩路边合理摆摊经营 昨日有专家建议,对街头小贩摆摊设点的就业形式应予肯定,允许小商贩在路边合理摆摊经营。建议草案明文规定,保护劳动者自谋职业的基本权利,敦促地方政府协调好劳动者自谋职业与维护市容之间的关系。草案还应明确规定,取消针对自主创业的不合理收费,增加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减免的规定,减轻创业者的负担。

  有关专家还表示,职业中介机构可以考虑交由一个政府部门批复和管理,解决“你管我管,大家都管不好”的弊端。建议推进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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