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原是索要“感谢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11:08 贵州都市报

  偷来的手机不值钱,小偷“主动归还”女士——“拾金不昧”?原是索要“感谢费”!

  金黔在线讯一小偷盗窃女士手机后,发现手机很破旧,不值钱,遂“灵机一动”将手机主动归还给女士,称是自己拾到,要女士给他200元“感谢费”。

  4月21日中午,家住贵阳二戈寨的周女士抱着孩子在大十字附近购买东西,当她刚走到一家商场门口时,一青年男子突然上来对她说:“刚才你的手机掉在地上了,被我拾到,现在归还给你。”听罢,周女士感激万分,一个劲说“感谢”,当周女士欲拿回手机时,男子补充说道:“你必须给我200元钱感谢费,才能还给你。”尽管周女士手机顶多值100元钱,出于感谢,周女士还是给了男子200元“感谢费”。接过钱后,男子急忙跑了。

  等青年男子走远后,附近一做生意的中年妇女悄悄告诉周女士,刚才那男子是个小偷,经常在这一带偷摸扒窃,刚才她亲眼看见男子悄悄尾随周女士,然后趁周女士不备偷走了手机。中年妇女讲,这些小偷胆子很大,如果偷的手机不值钱,他们就会主动装好人,将手机归还给“失主”,然后再索取“感谢费”。她说,这些小偷很凶,惹不起,发现小偷作案时,她们也只能在暗中提醒。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