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生开药须写通用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14:37 江南都市报

  核心提示:医生开的处方单简直是“天书”,患者根本看不懂。这是很多市民的“共识”。日前,卫生部出台了《处方管理办法》。该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规定医生所开处方不得字迹潦草,而且必须统一用药品通用名,禁在处方里出现药品缩写或代号。昨日,记者获悉,为了写好处方,省城各医院日前正在紧急培训,苦记药品通用名。

  处方书写不合格将被取消处方权

  “以往只是强调要规范处方单书写,并没有具体要求,这一次是来真的了,看来‘天书’处方的大限到了。”省城某医院一位老医生这样形容卫生部新出台《处方管理办法》的影响。据悉,按照《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如感冒药“新康泰克”的通用名是“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以往医生开这种药只要在处方上写“新康泰克”就行,现在只能写“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这不仅要考验医生记忆力,而且对取药的药师也是一种考验。此外,处方书写还不能字迹潦草、涂涂抹抹、难以辨认等。

  据了解,为了执行好《处方管理办法》,昌大二附院、昌大一附院、省人民

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等省城医疗机构正在组织所有医生开展规范处方书写的培训,处方书写不合格的医生将被取消处方权。

  看病市民渴盼通俗易懂的处方

  据了解,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商品名则是药厂起的名字。一个通用名可能对应多个商品名,如通用名为“乙酰氨基酚”的药是一种感冒药,而商品名则有“泰诺”、“白加黑”、“感冒清”等。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医生的处方看不懂已经是老问题了,在昌大二附院就诊的徐红平说:“其实医生在病历上写的病情诊断也应该规范,龙飞凤舞的字病人很难看清楚。”除此外,也有部分市民表示不在乎处方上写的内容是什么。为此,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则提醒市民,处方是一份原始档案,对患者以后的治疗或纠纷处理有重要作用,患者不仅要看清楚,还应认真保管处方。文/记者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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