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后备女干部比例须达2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1:08 新京报

  该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称,区委委员女性比例须超15%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海淀区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要达到26%以上,换届时,党代会、区人代会中的女代表,区政协中的女委员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

  据海淀区日前发布的“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海淀区区委委员及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中,女委员的比例达到15%以上。

  规划中表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领导班子中都要配备女干部,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应配备女干部,正职干部中女干部比例达到10%以上,区党政机关处级干部中,女干部比例达到26%以上。

  根据规划,街道、镇(乡)的党政领导班子中必须有1名以上女性,街道党政正职中,女干部比例达到20%,镇(乡)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达到10%。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也要达到26%以上,同时,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要达到30%以上。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要逐步增加女干部的配备比例。

  规划中还表示,要提高女干部进入经济、法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艺术等领域决策和管理层的比例,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女性比例,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增加好素质女干部的比例。

  据了解,海淀区九次党代会女代表、区十三届人代会女代表和区七届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达到37%、32%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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