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监守自盗 被判六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1: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身为保安人员,竟盗窃店内现金3.2万余元并挥霍一空。近日,郎溪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正军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黄正军原系郎溪县“贵夫人”服饰旗舰店保安人员。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黄正军在店内值夜班时,发现一楼办公室的办公桌抽屉没有锁,便从中盗走2000元。同年12月20日晚,黄正军又趁值班之机打开该店一楼办公室的门,发现一保险柜的门没有锁,便从中盗走30000余元。次日凌晨,黄正军携款潜逃至浙江慈溪市,将窃得的赃款用于赌博,挥霍一空。接着黄正军又在当地实施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正军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自愿认罪,悔罪明显,遂作出如上判决。

  (骆洪彬 记者 何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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