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国利息税不能随意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2:19 海峡都市报

  N羊晚

  本报讯 针对“取消利息税”的社会呼声,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何德旭在昨日的中青报上撰文称,利息税不能随意取消。

  文章称,征收利息税不是我国的“发明”。美、澳、日、瑞士、瑞典、韩国等都征收利息税。从国际经验来看,它是一项促进消费的强有力政策。

  文章认为,我国利息税的出路不是取消,而是不断调整完善。比如,利息税属于个税范围,可纳入个税的综合改革中,以免重复征税;可按利息额的高低,合理确定起征点和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避免“一刀切”。还有,为了照顾低收入家庭,可推出一些新的储蓄品种,比如养老储蓄等,体现差别税率;还可以在税法中设立一些特别条款,规定某些所得项目不列入课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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