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尝试“小商贩自治”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2:38 华夏时报

  发达国家的城市管理中多靠商贩自治,同行互相敦促,遵纪守法,善待顾客,保持环境,缴纳税费。北京市崇文区革新西里小区也曾尝试过这种思路,并且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商贩们珍惜机会、爱护环境,居民们在生活便利的同时重新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遗憾的是,这一来自基层,以自治形态化解城市化沉疴的尝试被叫停,原因仅仅是因为与目前的某些规章和制度安排不合。

  

社区尝试“小商贩自治”被叫停

  我们关注“社区小贩自治”这样一个微观事件,目的无非是希望城市管理者:第一,能够从城市居民的自发行动中发现智慧的火花。第二:有勇气除旧革新。城市管理不是目的,目的是每一个人都能有饭吃,生活舒心,共享城市化的福祉。

  ■社区实验

  一个月前,夏素明作为革新西里居委会主任,勾勒出了她想象中西罗园北路的样子。

  2007年3月8日,她在革新西里小区124号楼前的西罗园北路人行道上画了一条白线——在线内,小摊贩可以卖各种蔬菜。她和她的同事还和小摊贩约法三章:要求摊贩们成立自治会自我约束;自治会条例中明确要求摊贩负责周围卫生、不许缺斤少两等;摊贩如有违约,摆摊资格将可能取消。

  她还准备为小摊贩统一定制柜台,以规范形象。

  那正是“两会”期间,陈文占、罗益锋等全国人大代表正激烈地讨论是否应当适当解除路边摆摊禁令。革新西里的举动受到关注,被称为“社区管小摊贩”的一个大胆尝试。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了了之。夏素明不想再提她的这个“尝试”。当有记者找上门来询问此事时,她会推托自己要开会,或谎称自己不是居委会主任,有时候也会无奈地说:“不好说呀,你还是去问城管吧。”

  ■矛盾显现

  城管出现时,西罗园北路会一片大乱。但是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小贩们常常只是一个箭步,从路的一边跑到另一边——如果是丰台区的城管来了,他们从路南跑到路北;如果是崇文区的城管来了,他们就从路北跑到路南。

  西罗园北路是丰台区和崇文区交界的一条路。由于城管不能跨区执法,这条只有两个机动车道宽的马路让小贩少了一些奔逃之苦。

  “有一次,我刚把菜摊给摆上,城管就来了。收拾都来不及,全都给端了。”西罗园北路东头超市门脸旁,一个卖菜的安徽大嫂把菜摊摆在了那里。现在,到下午5点之后,她仍然会把要甩卖的菜放在靠马路的人行道上。因为夏素明不像前一段时间一样对这些进行管理了。

  不过,没有这些小摊贩似乎也不行。“今年‘两会’时,据说有官员要来视察这条路,于是城管每天早上7点就在这儿守着,小贩都不敢来了。但是老百姓买菜也麻烦了很多,都抱怨哪。”街坊说。

  “摊还是要摆的,但是要管管,老百姓图个方便呗。”街坊七嘴八舌地说。

  这个矛盾理论上可以解决。

  “让居民讨论并和摊贩商议,然后达成一种互信的安排,应该能比较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说,“这正是居民自治的意义所在。”

  而夏素明的举措,在张千帆看来,正是居民自治的尝试。

  ■不了了之

  夏素明的尝试不了了之,是因为革新西里所在的崇文区永定门外街道办事处(下简称永外街道办)和城管都不认同。

  “她划定了一个地方就能摆摊,那城管执法怎么办呢?这和城管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是相违背的。”王建波是永外街道办城建科的科长,在评论这个做法时直摇头。

  他提到的执法依据是指1997年开始执行的《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和2002年10月开始执行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在这两个法规中,无营业执照的小贩和有营业执照但在户外摆摊的小贩都属于违法,城管部门可以对之查处。

  永外地区的城管队长闫建恒也不认同这种做法。“就算是上海等其他地区都放宽对小摊贩的管理,北京也不行。2008年北京还有个奥运呢!”他说。

  这个理由在学者眼里并不成立。“关键是要明确不同治理层次的权限。小区环境应该主要由对居民负责的居委会决定,小区以外的问题由城管或其他有权限的部门解决。如果大多数小区居民不介意摊贩在那里有序地摆摊设点,那么外人似乎没有什么理由随便干预。”张千帆说。

  ■另一种尝试

  王建波和闫建恒正在做另外一种尝试。

  他们所在的崇文区和丰台区正尝试“协作管理”——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与崇文区永定门外街道的执法部门可越界50米执法,以取缔无照商贩和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协作还包括两个区的主管部门每月展开至少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现在无名胡同的情况很好。”王建波说。

  下一步,他所在的街道还要和丰台区的西罗园街道合作。西罗园北路就在此范围中。

  城管队长闫建恒说: “我们永外地区3.03平方公里,派出所有120号人,但是我们城管只有16个人。”这个职业带给他们的压力远远要大于荣誉。

  闫建恒在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对待不同小贩,要用不同的方法。”他希望凭借这个执法能更顺利些。“比方说,如果碰到崔英杰这样的,一激动就拔刀,那就拍拍他的肩膀,跟他称兄道弟,讲讲义气;如果是碰到老人家摆摊,那就叫大爷大妈,说些软的好听的……”

  据《财经时报》

  ■链 接

  北京暂不立法解禁路边摊

  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2007年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是市政府今年计划完成的政府规章之一。小贩解禁问题,此规章中尚未涉及。

  上海、重庆先后解禁路边摊

  “五一”前,上海市一份《城市设摊导则》将出炉,并于下半年正式开始实施: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而重庆市各区目前已经规划了443个马路摊区,设置摊位11169个,解禁路边摊。

  兰州:早餐摊可摆上主干道

  是否放开沿街摊点的问题近期在兰州备受关注。管理部门日前给出答案:在城市主、次干道允许设置冷饮和早餐摊点,对各类摊点的设置区域和时间也作了明确规定。下岗职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凭相关证明可优先获得照顾。

  广州市长:对非法摊贩不宽容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走鬼”违法经营,影响行人通行,就不该宽容。他还认为,住宅小区不应该兴建商业扰民。“优惠政策不够,可以进一步完善,到街上乱摆卖肯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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