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大学生都要军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3:2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昨天,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规定明确,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内地户籍的学生,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部门在规定中指出,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载入本人学籍档案。据此规定,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国家发布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过,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

  规定指出,普通高校应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明确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同时,通知要求,今后全国将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所需经费由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向中央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此外,各省每3至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规定指出,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事训练任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军训中不得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

  规定说,学生军训期间,不得发生枪支丢失、人身伤害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关部门或单位不得随意取消和压缩学生军事训练时间,不得违反规定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

  学生军训枪支属民兵武器装备,由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根据总参谋部的统一规划予以保障。训练枪支在配发普通高校前,必须经过技术处理,使其不能用于实弹射击。为了保证军训枪支安全使用,三部门要求,经军事机关批准,学生军训枪支可由高校负责保管,该校应建设合格的训练枪支存放库室,专人看管,并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高校应对训练枪支看管人员进行政审。

  暂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学校,由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代管。高校学生军事训练所需实弹射击枪支、弹药,由军分区或者县人民武装部负责保障和管理。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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