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善款!英雄家人闹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6: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见义勇为的英雄牺牲后,社会各界的捐款,加上社会保险,总额高达数十万元。这笔善款到底该归谁?英雄的家人为此争执不休,甚至走上法庭。

  2006年7月20日,广西桂辉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员刘发龙值勤时勇抓歹徒英勇牺牲,当时社会各界纷纷为刘发龙捐款。刘发龙下葬后不久,大哥刘发真便以为弟弟办丧礼为由,要求刘发龙妻子黄荣珍从捐款中拿钱补贴,但双方始终没达成一致。黄荣珍最后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象山区政法委副书记颜青出示了一份给黄荣珍的款项说明:

  象山区政府奖励款1万元;象山区政府职工捐款2万元;广西公安厅奖励款1万元;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款5万元;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款1万元;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奖励款3万元。加上尚未发放的各种保险,刘发龙还可获赔10余万元。

  然而,对于究竟接受了多少捐款,黄荣珍只说“没去算,不清楚”。她向记者解释说,“媒体报道的已收抚恤金及捐助,实际上尚在等待交付,与现实所得有很大的差距。”她强调,不愿意披露具体捐款数额,源于目前同刘发龙兄弟之间的矛盾。“在善后事宜完成时,我会妥善处置各项抚恤款。”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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