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大学预科班”不属于合作办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6:10 长江商报

  教育部门将严查高校非法招生行为

  本报讯(记者 张瑜琨)记者昨日从教育部官方网站获悉,目前一些重点高校自行举办了所谓的“外国大学预科班”,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上,不宜实施此类教育活动。省教育厅要求,严格规范普通高校校外办学、联合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行为。

  省教育厅称,对擅自设立校外办学点、擅自突破国家计划招生、不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擅自录取考生和违规收费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对学校主要领导立即停职检查。

  日前,一些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自行举办了所谓的外国大学预科班,有的纯属外语培训,外国大学不参与在中国境内的教学活动,双方通过签订所谓相互承认学分协议,允诺参加课程班学习的学生有机会转到外国大学继续学习,并在完成学业后在境外获得外国大学的学位证书。

  据悉,2008年底以前,原则上将暂缓受理此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备案编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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