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反映电子眼问题 省公安厅检查组赴新洲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7:2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刘娜、姜远海)昨日,湖北日报刊发《车主质疑新洲电子眼罚单》后,众多读者来电反映,新洲境内确实存在电子眼超速罚单过多,时间显示有问题的情况。

  昨日上午10时50分,省公安厅副厅长赵飞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已要求省交警总队派出检查组赴新洲调查,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针对有群众反映电子监控设施存在商业化操作问题,赵飞表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车号为鄂AD3的私家车主詹先生称,他的电子眼违法记录告知单显示,今年2月17日上午9点33分和9点41分,他分别在军民村和大埠村“超速”。也就是说,40公里的路程他只用了8分钟,途中还经过阳逻集镇和一个收费站,平均时速达到300公里/小时,而他的车设计时速只有220公里。

  黄陂的冯师傅是个老司机,他称自己对限速标志特别敏感。今年2月16日,他驾车经过新洲路段时,严格按照最高限速行驶。4月中旬,他到邮局一查,那天还是“超速”了。汉口李女士发来邮件称,她是“新手”,根本不敢开快车,不久前去新洲接儿子,来回3次,竟有3个超速记录。汉口的王先生、夏师傅,新洲的陈先生等读者也提出,新洲电子眼是不是“出了故障”。

  今日下午,记者将就新洲电子眼问题和“公开、文明”执法主题采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王洪宪和武汉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读者如有相关问题,可于今日下午3点之后致电交警总队,电话为027-87323081,或QQ搜索“100286788”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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