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千吨私盐一审被判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7:41 台海网

  台海网4月23日讯(驻泉州记者宋军营通讯员林贤钦)近日,永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私盐案,从泉州购买1127.15吨私盐到永春非法销售的林某,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悉,这是迄今全省查获的一起最大的贩卖私盐案。

  2005年4月,永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泉州市盐务局查获的一起贩运私盐案中,获悉永春县蓬壶镇人林某是一个私盐贩子,林某的家是一个贩卖、包装假碘盐的窝点。警方马上立案侦查,在该窝点查获大量私盐、包装袋和11本记载贩卖私盐的账本,账本详细记录了林某每次非法交易私盐的数量等情况。案发后,林某畏罪潜逃在外。

  由于这起案件是福建省有史以来查获的一起最大贩卖私盐案,永春县经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精干经侦民警,全力追逃,终于在南安市大霞美抓获长期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林某。

  经查,林某在2002年至2005年4月5日三年多的时间里,向泉港的柯某以每吨500多元的价格,非法购进私盐1127.15吨,运到永春等地和蓬壶镇自己的家中进行加工,并以每吨600多元的价格转手贩卖给他人,每吨得利50元,总共非法得利5.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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