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中生将统一参加军训 军训成绩载入学籍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7:55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 21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规定明确,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内地户籍的学生,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部门在规定中指出,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载入本人学籍档案。根据此规定,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国家发布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通知要求今后全国将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所需经费由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向中央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此外,各省每3至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所需经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向省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规定指出,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事训练任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军训中不得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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