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五保户每年要审核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8:27 山西新闻网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赵清源)今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民政和财政部门每年年终要对农村五保对象共同审核一次,对于已不符合五保条件以及自然死亡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予以取消,新增的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纳入下一年的管理。

  目前,我省共有138013个农村五保对象,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平均为,每年每人1475元,集中供养标准平均为每年每人1940元。今后,市、县财政和民政部门将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编辑:白云飞)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