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领导不得在城镇建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9:09 光明网

  本报讯近段时间,长沙市委、市政府的公务员都陆续收到一个红色小本本:长沙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一位公务员看了红本本后说:“逢婚庆、寿庆等喜事,领导都不得向我们发请柬了。”红本本的第一个内容,是今年长沙市纪委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通知》。

  《通知》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嫁娶寿庆等事宜的,要及时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操办婚丧嫁娶寿庆等事宜的,要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向管理或服务对象发请柬、通知,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或在“礼尚往来”名义下收受钱物。

  领导干部必须坚决拒收与行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当场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并对送礼者采取实名制登记在案。

  《通知》还规定,党政机关一律不准组织职工新建福利房、经济适用房。党政干部一律不准在城镇自筹自建私人住房。严禁以会议费等名目列支报销吃喝费用。对参加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予以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潇湘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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