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关闭破坏环境的矿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0:04 中国环境报

  (记者徐琦)

  本报讯国土资源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2007年底前全面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并逐步形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保证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各项任务。

  通知指出,2007年是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关键一年,各省(区、市)要依据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国家有关矿产资源总量控制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原则上整合后矿业权数量要比整合前减少20%以上,其中煤炭资源整合后小型煤矿数量和产量不得超过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矿山污染物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通知要求,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除整顿工作死角,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向,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切实做到“三不留一毁闭”。

  通知强调,要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要重点抓好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业权管理、矿山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等方面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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