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开展十七大代表人选推荐提名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0:0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能否把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选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备受关注、任务艰巨。目前各省区市基本完成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其他选举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中。

  党中央高度重视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央组织部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与以往相比,中央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及代表的选举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新举措新办法:

  1.扩大了差额选举比例,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正式选举时,差额比例不少于15%,比十六大时提高了5个百分点。

  2.县(市)和地(市)两级党委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由过去的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由常委会提名、全委会讨论决定。

  3.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实行考察预告,名单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过程中,各省区市把严格代表产生程序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遵循贯彻党章,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省区市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两种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全额推荐:省区市将中央分配的代表名额全额下达到各推荐提名单位,从支部开始全额推荐;分名额推荐:省区市将中央分配的代表名额扩大若干倍(一般不超过5倍)作为推荐提名名额,再根据各推荐提名单位的实际,分配适当名额,由各推荐提名单位组织各支部按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提名。

  各地采取“三上三下”的方法,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推荐人选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拿下去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然后上报县(市)委;

  县(市)委全委会根据多数基层党委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再征求基层党委意见后,上报市(地)委;

  市(地)委全委会根据多数县(市)委的意见进一步遴选,并征求县(市)委意见后,上报选举单位党委(工委、党组)。各选举单位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后,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再将人选返回基层进一步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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